单位恶意拖欠了我的工资,不肯给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这个单位当时跟我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现在我已经离职了,他并没有把工资发给我。如果他还不发的话,我怎么样去要回来了?

湖北 - 黄冈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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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务团

地区:湖北 - 黄冈

您好,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劳动者离职之日止,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如果用工单位恶意拖欠或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用工单位行政处罚和罚款的处理。如果单位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提前劳动仲裁

2021-03-26 18:4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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