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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在法律迷宫中寻得公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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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9 · 1152人看过
导读:王定洪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他曾有在法院工作和实习的经历,积累了丰富经验。秉持“受人之托、忠于之事”理念,严谨耐心,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结果,多次获律所优秀律师称号。

法律场景的初体验

在法律界摸爬滚打多年,王定洪律师经历过形形色色的法律场景。他在大学期间于云南大学系统学习法学理论知识,为日后的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职业生涯早期,他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段经历让他深入了解司法程序的运作,熟悉法官的审判思维和案件处理流程。后来,他又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开启实习生涯,一步步从实习律师成长为专职律师,再到如今的民商部部长。

成长之路的沉淀

王定洪律师的职业成长并非一帆风顺。从法院法警到实习律师,再到独当一面的律师,他不断学习和积累,在每一个岗位上都汲取着宝贵的经验。法院的工作经历培养了他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让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法官的视角出发,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策略。实习期间,他不断在实践中磨练自己,逐渐掌握了处理各类案件的技巧。

普通案例的坚守

曾经王定洪律师代理过一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王XX与被上诉人X经营部就房屋假山、水池及过滤系统装饰装修事宜达成约定,王XX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以施工成果与承诺方案差异较大为由终止合同履行,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装修费12000元。一审法院驳回了王XX的诉讼请求,王XX不服上诉。

王定洪律师代理被上诉人经营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紧扣“水池主体结构浇筑不属于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关键事实,结合上诉人一审证人证言及自认,反驳“未按约定施工”的主张。同时,他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范围,强化上诉人“水池浇灌不属于施工范围”的自认效力,并依据举证责任的规定,主张上诉人未举证证明分项工程价款及未施工部分对应的工程款金额,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在这个案件中,双方争论不断,王定洪律师始终保持冷静,仔细梳理证据,与对方进行有理有据的沟通。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个人化的职业坚守

王定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于之事”的理念,他认为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是他最大的追求。在工作中,他严谨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无论是繁琐的文件审查,还是复杂的法律论证,都一丝不苟。他还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当事人解释法律问题,让当事人在面对法律困境时感受到温暖与安心。他建立专业的团队,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讨论,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和专业能力。多年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坚持,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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