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吗?我在单位上已经工作三个多月了,可是公司一直都还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也没个标准,应该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吗?

湖北 - 咸宁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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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法务

地区:湖北 - 咸宁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5.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6.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021-03-26 12:1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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