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管理人员有没有责任给员工发工资呢?朋友在一家单位上班,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他可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起诉呢?如果起诉不成功,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

湖北 - 咸宁 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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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湖北 - 咸宁

企业重组管理人是没有责任给员工发工资的,对于拖欠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2021-03-25 22:3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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