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患病或者是因公负伤这种前况下。劳动期满之后还能否从事原工作?如果用人单位主动辞去,劳动者是否应该给经济补偿?补偿的部分由哪些?

辽宁 - 盘锦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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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辩护先锋

地区:辽宁 - 盘锦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1-03-09 19:3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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