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入职的时候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且上面标注了我的工资,单每个月都会从总金额里扣除一部分,那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发?

陕西 - 商洛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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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法务团队

地区:陕西 - 商洛

1.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除了补发拖欠的工资外,还应支付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你的理解是对的. 2.一般不会得支付.因为规定劳动部门可以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是可以不是必须,劳动部门一般不会主动这么做. 3.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通知的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2021-03-02 17:5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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