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工资待遇不好要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劳动局的认可?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满足哪些条件?

新疆 - 乌鲁木齐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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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助手

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的规定办理即可。

2021-02-10 07:2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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