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单位上来工作的时候,公司找我们收取了一笔押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吗?

辽宁 - 沈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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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法务团

地区:辽宁 - 沈阳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你可以提供证据向人社局举报。

2021-01-08 17:2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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