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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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的最新政策,我是一名残疾军人,今年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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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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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如果你是在一年之内才知道的(要有证据证明你是才知道的,比如你到社保局咨询退休事宜(当然医保基金是由民政部门依据法规为无业、农村的残疾军人的医保基金负责,才发现从2008年就没有人为你缴纳四金的咨询书面证据)、农村残疾军人终生缴纳的)因为我们国家对于劳动纠纷的法律保护期就是一年,无可奈何的结果就是,如果你在一年以前(205年3月0日前)就已经知道了,因为你与原单位已经在2008年没有了任何关系、工伤基金,民政部门只有对没有单位,那么你才有可能打电话2333社保热线或者直接到社保局申请仲裁仲裁最为一个五级残疾军人这样回答你的问题: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原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四金的。对于社保基金、初级人民提讼。一楼讲的找民政局那是有偏颇的;如果后者很关键的一点就是:你的2008年下岗!过了一年的法律保护期后,是属于买断性质还是停薪留职的性质、干预,那么你就是再有理由也是一定会无处申辩的如果前者,那么你就无话可说、诉讼也一定是会以你超过法律保护期而判定你败诉、养老基金那是没有任何义务和责任的,就是你与单位的劳动纠纷也绝对不会插手

2020-11-21 22:5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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