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次老板就因为我把店里的东西弄坏了,然后扣了我一笔工资后一直扣,可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我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新疆 - 哈密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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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指挥顾问

地区:新疆 - 哈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020-11-10 01:34: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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