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两年,当时入职的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辞退我,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我可以争取到什么赔偿?

湖北 - 襄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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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襄阳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020-09-30 13:21: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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