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两居室,现在因为上班比较远,就自己住在单位职工宿舍,想把这个房子对外出租,那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需不需要将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也写在里面?

四川 - 凉山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湛江优选法务

地区:四川 - 凉山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2020-09-22 23:55:1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凉山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