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员工不同意,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呢?自己在公司本来做文员的,可是我被调动去做财务,我无法接受的,提出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呢?

辽宁 - 丹东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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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丹东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果调岗与上述相反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2020-08-08 10:5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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