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当财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近公司运营管理不善,导致资不抵债被迫宣告破产,表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终止?

山西 - 临汾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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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08-07 13:1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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