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公司里面工作,但是公司的企业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那在新的劳动法当中,有没有企业罚款的约定了呢?而且对于工资的扣除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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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劳动法中没有企业罚款的规定,不超过工资的20%是指劳动者因为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应当赔偿部分,每月扣除额度不超过20%。  
二、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020-06-14 03: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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