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最近闹出了一件大事,甲在几年前借了乙几十万块钱,丙给甲当保证人,约定好了要还款结果甲到时来还不还款,乙没办法就只能申请仲裁,结果甲和丙两人还是不承认,丙还说保障仲裁的时效已经过了,他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保障仲裁时效指的是什么?

山西 - 运城 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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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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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仲裁时效是指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担保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保证仲裁时效和保证期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保证仲裁时效是在保证期间终止计算之后开始计算,或者在保证期间中,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从确定保证责任时起即开始起算保证的仲裁时效。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则在对债务人申请仲裁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保证的仲裁时效。当然,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未对债务人申请仲裁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的仲裁时效为一般仲裁时效,期限为3年。

2020-04-16 03:4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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