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上班期间因工受伤,住院有大概半个月的时间。出院后做伤残鉴定为八级,这个伤残鉴定后能享受哪些福利待遇?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 - 喀什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征地维权法务

地区:新疆 - 喀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4-06 21:43:2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