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他想要去外地投奔他的叔叔,想把县里的房子便宜出卖,没过几天就来一个卖房子的人,跟他也商量好了该房子的价格,那么对于房产转移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是否应该签订房屋购买合同,采用书面的形式才能生效?

辽宁 - 抚顺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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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抚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2020-01-28 14:3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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