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经朋友介绍来到这家企业,从事流水线工作。当时是说一天八小时。有法定节假日。可是后来工厂接到了大单,两个月前到现在只放了一天的假,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月底结算都不给加班费,我去找财务。财务说现在都加班,工作天数有厂里定。现在都不算加班的。我就想问一下。这个工作天数是如何确定的。加班费跟据什么算的。

辽宁 - 丹东 涨工资政策
1位律师回复

黄石法务团

地区:辽宁 - 丹东

双休日属于法定假期,如果老板安排加班的,应依法支付你双倍工资.此外,每天工作八小时之外的时间也属于加班,老板应依法支付你加班费用.尽快申请仲裁,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2019-11-22 08:40:2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丹东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