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学法律的学生,刚入学。自己怕根不上节奏想提前看看法律方面的书籍学习下知识,可是自己看总有些看不明白的地方。现在看了诉讼法,发现诉讼法不止一种,是三种。请问这三大种诉讼法有啥区别。各种的管辖范围是什么,详细的解释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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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法比较 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24-35条) ( 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

2019-11-20 00:3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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