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口头上跟老板提出了要辞职,但老板以没招到人为由不让我走,一个多月前我交了辞职书,现在已经满30天了,我可以走吗,老板会不会还是不放人?

辽宁 - 盘锦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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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无需批准,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建议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辞职书邮寄到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在邮单上写明所邮寄的物品是“辞职书”,并妥善保存回执,以便在产生争议时使用。然后,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公司人事部门要求办理辞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结清工资等。如果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2019-11-14 20: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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