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婶婶长期在这家公司一个姿势工作,给他身体带来了伤害,他的脊椎变形了,没办法继续工作,就跟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后来单位答应给经济补偿,他在公司干了五六年了能得到多少的经济补偿?

湖南 - 郴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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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谈判法务

地区:湖南 - 郴州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情形:
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固定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金,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劳动者补偿金。否则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标准的经济赔偿金

2019-11-07 13:0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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