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未明确商定竞业禁止,但是提到保密协议时限到劳动合同解除后两年,另外保密协议中未商定经济赔偿条款,可否主张保密协议无效?

陕西 - 延安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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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答疑法务

地区:陕西 - 延安

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有以下多少个要求: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商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赔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通常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公司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
4.雇主必须予以雇员合法的经济赔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奏效的基本要件。通常认为,赔偿费的准则应当与工人任职时得到的收入持乎。
5.竞业限制的时限最长不得超出3年。
6.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2019-04-24 15:0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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