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单位5年了,一直都是经理助理。上个月原经理调任,新的领导上任后,给我安排了其他岗位的工作。于是我找到新领导,要求按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安排工作。但新领导称,你的劳动合同是原领导签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如果我不能接受新工作,那就解除劳动合同。我认为不合理,法人代表变更后,原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四川 - 广安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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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规划师

地区:四川 - 广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为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是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2019-04-17 22:02: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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