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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租赁协议经典(模板12篇)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_____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纳元。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

(4)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在年月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6)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7)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年月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盗伐)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约定林木采伐时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约定执行),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全程监控权、行政执法权,并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七、附件(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使山林、山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位于,其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_____亩(实际面积按丈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租用年限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群众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

4、根据林区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公路、建造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林地因发生上述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6、若乙方需要申请砍伐树木,甲方要无条件帮助提供砍伐证件的证明及手续。

7、乙方在清山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机耕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枣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租赁林地的丈量面积示意图。

2、租赁林地村民签名单。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和经营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林业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____,林权证登记面积为____亩的林地租赁给乙方。

二、林地租赁期限为叁拾年,自2014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44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林地租赁价格:

林地租金按每年____元/亩以实际租赁面积计算;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四、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林地租金采用一年一付的方式,每年的林地租金于当年农历12月31日前付清。

五、甲方的林地租赁给乙方后,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收益亦由乙方享有,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山地上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原林地上已有成片经济林原则上不砍伐(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砍伐除外),但有权进行抚育和管理;当原林地上的已成片经济林由甲方砍伐后,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再种植树木及其他作物,同时交给乙方进行规划和经营。

六、林地内原有坟墓保持不变,农户需要在林地内新建坟墓,告知乙方后乙方同意使用。

七、在协议期内,乙方享受国家有关扶持、补贴、优惠政策;租用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林地征用补偿由甲方获得,但乙方在林地上种植青苗和建筑物等相关补偿由乙方获得。

八、协议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九、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5

甲方:

乙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纳元。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有权依法制止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

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在年月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在年月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

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全程监控权、行政执法权,并负有法律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政府、县林业局各执一份。

七、附件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鉴证机关:

经办人: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6

甲方:____________停车场

乙方:____________

就乙方在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提供给乙方________个机动免费停车位,并保证乙方任意7辆车能正常停放在停车场,超出7辆车,按照国家调整有关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乙方车辆进行管理服务,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停车场设施或他人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3、甲方负责停车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使用停车场停放车辆,有权监督甲方对车场的管理,并提出建议。

2、乙方应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按位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在消防门口、防火卷帘门下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装配可靠的防盗报警系统,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协议到期后乙方仍按本协议约定使用停车场,本协议以一年为期限自动续延。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流转的林地在有效期限内租赁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重庆市林地流转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租赁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亩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从事林地的经营、管理。

二、租赁林地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经营。

三、林地经营权租赁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林地经营权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租赁期限不得超过甲方承包林地的期限。

四、租赁林地的种类、面积、四至界限及管理用房

1、甲方将承包的林地亩依法租赁给乙方,该林地现状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编号建筑面积为约____________m2的管理用房,供乙方用于租赁林地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使用。

五、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租赁价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定金____________万元,甲方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余款,定金作相应抵扣。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六、林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1、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将租赁林地交付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在日前将编号为的管理用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3、乙方应于____________日前将租赁林地、管理用房交回甲方。交付、交回方式为租赁合同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和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林地租赁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管理用房,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租赁的林地。

(二)协助和监督乙方按合同行使林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和利用林地,协助解决该林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地上建筑物管理、维护、维修和保洁费用____________元。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生效之日支付定金____________万元用于建造管理用房,移交管理用房之日付清全部租赁费。

(二)享有合同约定租赁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置权。

(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林地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林地用途,对林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租赁林地灭失或其他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租赁期内,依法享有再流转的权利。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使林地毁损或灭失的;

(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林地,或不完全交付租赁林地,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交回租赁林地或不完全交回租赁林地,应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违背合同约定,造成租赁林地灭失或重大毁损不能恢复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清剩余流转费的,其已支付定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五)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林地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林地经营权,终止合同,所收取租赁费用不予退还。

十一、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保证租赁林地原村民继续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

2、租货期内遇国家征用或征收租赁林地,租赁林地的补偿按照法律规定分配。

3、本林地租赁合同终止后,林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双方同意归甲方所有。

4、甲乙双方同意租赁面积以林业局的测绘图所确认的测绘面积为准。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其余送相关部门备案使用。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8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县_______镇(乡)_______村组的荒山、荒地_______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_______);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年(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租金的_______%(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_______%,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及时协调处理好乙方与周边群众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及纠纷;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3)乙方在开发林地时,不得造成当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恢复;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1、由于林业综合开发周期较长,故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或其土地权属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确有必要时可变更合同当事人,租金支付给予新的权利人;

3、因国家重大建设需要征用租赁地时,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补偿归甲方,地表物补偿归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应予以退还;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赁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为基数;

2、甲方有意破坏乙方生产经营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乙方的损失高于违约金时,以乙方实际损失的130%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_______(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_______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_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2、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____份,甲方和乙方各执____份,____公司备案____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认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______亩,范围详见本合同_____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证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林权证登记状况和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面积详见下表。

林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宗地号:________________

林地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

小班:________________

(内业号)

林权证登记: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

实际租赁: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________________

面积合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林地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

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年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第四条 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委托书)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_平均年租金_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条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置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置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甲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甲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_____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_____应包括: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主件_____页共_____条,_____件共页。

甲方代表:(签名按指印)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11

出租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职务:

身份证号码:_____

承租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已将林地壹片租赁给甲方,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转租给乙方营林,经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林地坐落在地方,林地总面积亩林地,四至:东:;南:;西:;北:。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具体亩数及四至范围以乙方具体种植为准。

二、租赁期限为年

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

四、甲方责任:

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林地,按合同规定,如数移交给乙方生产使用;

作为甲方,保证租赁林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得在租赁期限内

进行抵押、另行出租等处分权属行为,保证林地租赁时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争议,若因造林基地权属不合法,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该负责全额赔偿;

租赁林地系其他人的种植物,若甲方村民在租赁林地上的种植物与乙方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出面协商解决,作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生产;

甲方帮助乙方加强生产管理,配合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林地生产经营所有所须办理的有关手续,甲方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甲方负责办理林地生产经营的有关手续费用甲方支付。

五、乙方责任

租赁的林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租赁的.林地只许投入林业科研生产加工、销售。

租赁林地必须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

在生产建设设施中,不能影响甲方农业水利等设施;

六、林道及林业设施

承包期限内,乙方对造林基地及其投资建设的林业设施享有专有使用权,林地内原有林道及林业设施双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承包经营权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乙方经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书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它方式流转。

八、租赁前甲方林地现有的林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认为必须砍伐有利生产,甲方应当办理相关砍伐审批手续,乙方依法砍伐,乙方应将砍伐的木材归还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或折价补偿给乙方,若有甲方自行组织砍伐,应尽早实施,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

九、租赁期间乙方生产需要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劳动力。

十、租赁期间,若遇国家政策的需要和不可抗力因素,若本合同无法履行,

应事先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决或终止合同。

十一、本合同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合同,法人代表更换,本合同仍有效。

十二、合同变更或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皆构成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事由: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造林基地被国家征用;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合同规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事由。

十三、租赁期满,甲方若有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无须重新订立合同,但应注明继续租赁的年限。

十四、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奉还给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申请

由林业部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提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

十六、本合同成立双方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

约方负责赔偿对方,乙方若不按期缴纳租金,逾期半年,以自动解除合同处理。

十七、本合同订立由双方签订盖章后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

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壹份报备见证单位,

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地村委会。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见证单位:_____

日期:_____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12

甲 方 :_____

乙 方 :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 (小地名为 )的  _____亩土地(以林权证面积为准)租赁给乙方,具体协议事项如下 :

一、租金 :每亩每年含税租金__元人民币。

二、租期 :______年,即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支付办法 :在每年的 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四、甲方权力及责任 :

1、甲方有按第一条享受土地租金及要求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的权力。

2、租赁土地被政策性征用的情况下,甲方有全额享受土地征用收益权。

3、甲方有协调村、组各方面关系的义务,保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4、甲方有协助乙方处理人畜破坏和协调周边关系的责任。

5、甲方有无偿将现有公路等林场设施和修建林道用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责任。

6、甲方有除收取土地租金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的责任。

7、甲方有租赁土地纠纷的落实处理责任。

五、乙方权力及责任 :

1、在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在租赁土地被政策性征用的情况下,乙方有全额享受林木、经济作物及设施补偿权。

六、违约责任 :

1、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给予乙方12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后乙方仍未及时支付,林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如有村民在林地内放牧,甲方有及时协助乙方要求肇事人给予相应赔偿的责任。

3、如甲方合作土地存在纠纷,甲方必须在纠纷产生后积极妥善处理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签约日期:_____ 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地租赁协议经典(模板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