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10余年。 专业领域: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 刑事辩护 杨芳律师于2013年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团队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事务的处理。团队所有律师都在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接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大部分拥有法律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团队律师经验丰富。在公司法律事务领域,杨芳律师担任多家企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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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做的讯问笔录可以不提交检察院吗?
严格来说,侦查阶段的所有笔录都需要作为证据提交给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提交的,可以由律师提出意见,再向公安机关调取收集
2019-12-28 12:54:59 回复
检察院做笔录的次数,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不限次数,直到事实查清,从司法实践来说,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作的讯问笔录,为了保证供述的稳定性、一致性,至少讯问三次以上。如果是对证人或者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一般一次也是可以的。
去检察院做笔录的话,是检察机关对笔录存在疑问要求公安重查一次。证人就去检察院再做一次笔录就好了。对嫌疑人来说,是对刑事侦查的程序。如果是真的犯罪了,还是建议早点认罪,或许可以从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专业解答律师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笔录是可以复印的,因为有关部门在此类问题上并没有详细的约束,只要自己采取的方式是合理的,自己就可以进行问题的处置,但是需要自己留意有关法律条例上的细节,那些可以复印,那些不可以复印,自己需要做好充分的评估。
专业解答笔录的规定可以是拍照、文字或者录像记载等等形式,对于在记载笔录的时候是需要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笔录的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在开庭审理案件的时候是会宣读笔录的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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