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除当事人之外,与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参加人员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对于行政诉讼第三人能不能申请法官回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在民诉当中、的告知义务:口头或书面形式:一是在受理案件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三是开庭审理时、可以申请回避的期间。5,审判长应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二是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您好:在案件开始审理至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规定了可以申请回避的三种情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的方式;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2,申请回避只需向审判长申请即可。3。4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享有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参照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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