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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借婚姻关系索要的彩礼或财物,如果结婚不长或者没有结婚,应该酌情的返还财物给男方。新的《婚姻法》有了新规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还是属违法的,甚至可以定罪,男方可以直接起诉。
1、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不结婚甚至消失不见的
女方索要了彩礼,不与男方结婚,也不退还彩礼,故意把责任归结于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现逃逸的情况。这就有骗婚的嫌疑,从法律上说也属于诈骗罪。如果现实中遇到了这种情况,男方可以根据给过彩礼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发布通缉令和追缴令。
2、在胁迫下签订“彩礼婚姻契约”,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
既然是契约,听起来就不想简单相恋的结婚,而想要有某种目的。一般事情是这样的,两个当事人双方在彩礼给完,婚事却没谈成,出现了不同说法。女方拿出所谓的彩礼契约说男方自愿的,而男方却说因胁迫被欺骗付的彩礼。如果这样,根据调查核实,会根据合同法规定,
女方这么做属于违法,并且通过欺诈逼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019-11-18 19:2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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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婚姻法》中提及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男女双方之间,一方借婚姻向对方索取财物的行为。亲戚朋友给与的礼金,不在此范围之内,不算索取财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请注意,所谓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上述条文的第三条,也就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形,跟亲朋的礼金无关。
2019-11-18 19:2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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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婚姻法》中提及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男女双方之间,一方借婚姻向对方索取财物的行为。亲戚朋友给与的礼金,不在此范围之内,不算索取财物。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请注意,所谓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上述条文的第三条,也就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形,跟亲朋的礼金无关。
2020-09-30 18:56: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