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河池法律咨询 > 河池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与政府签订土地置换置换合同盖有政府的公章

与政府签订土地置换置换合同盖有政府的公章

ask****205 广西-河池 合同效力咨询 2019.11.09 19:00:18 328人阅读

与政府签订土地置换置换合同盖有政府的公章,置换地土之后政府觉多次上家跟我家里人说哪份土地置换合同是无效的

其他人都在看:
河池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河池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人民政府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2019-11-09 19:21:1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