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吗,商户坚持九月一号搬离,可合同是六月三十号到期,租金是九月一号算,一直无异议,商户交了五年的租金?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合同条款和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首先,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租金计算方式和搬离时间,且双方一直按照约定履行,那么商户坚持九月一号搬离可能是合理的。其他方面,如果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但商户继续支付租金且房东接受,这可能构成不定期租赁关系,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再次,如果商户已经支付了五年的租金,且房东没有异议,那么在没有新的约定情况下,商户有权按照原合同继续使用租赁物。最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