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交纳违约金的。因为你和原公司只是签订了一份意向合同,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换句话说,现在你和原公司还不是雇佣关系,因为你们没有书面签订的劳动合同。再说,就算签订了劳动合同,进入的也只是试用期,试用期内你只要提前3天告知公司,就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没有出资达到一定额度,就不能设立任何服务期协议,那也不存在违约金。
如果经过诉讼,很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第三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中指出,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提醒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安排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参与用人单位的出资培训,如果确实需要将试用期内的员工外派培训的,应当提前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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