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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又不是同学聚会嘛,过年去吃完饭去KTV唱歌,我们开车去的,当然要停车,没想到那天晚上人特别多,因为一个停车位就吵闹打了起来,当时我只是在现场我并没有动手,想要咨询一下,故意伤害到场助阵没动手是怎么规定的?
在故意伤害的现场未动手打人的人,是否有罪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该人在事前没有进行合谋,事中也无提供帮助的,则不构成犯罪,没有刑事责任。 2、如果虽然没有动手打人,但在事前没有进行合谋、事中也提供了相应的帮助(如提供作案工具等),并且实际致对方轻伤以上的,则构成共同犯罪,也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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