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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迫购买商品算严重吗,强迫交易罪何为情节严重?

陈* 吉林-辽源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08.26 11:31:31 560人阅读

我今天逛街购物的时候,到了一家电子产品的店去看了一下,店员特别热情的要我试这试那 结果我准备走时他们拦下我说我必须买我刚刚试玩过的商品,不然就不让我出这个门,我没办法只好买了,这算强迫购物吗,强迫交易罪何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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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应予立案追诉;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以暴力,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9-08-26 11:4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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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2。强迫交易罪。所谓情节严重,因此:1,是指以暴力、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6、促成不公平交易;5、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多次强迫交易的;3、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4,应当包括以下几点与一般违法的认定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

2019-08-26 11:32:31 回复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 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二十八条 [强迫交易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补充规定》
  公通字〔2017〕12号
  五、将《立案追诉标准
(一)》第二十八条修改为:[强迫交易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3、《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迫交的,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立案:
(
1)强买强卖商品的;
(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由此可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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