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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王某是好朋友,一起到九寨旅游后,都写了自己得意的作品。李某写的是一首诗,表达对九寨沟美丽的佩服之情,然而王某写的是一篇散文,无巧不巧,也是表达的同一个情感。又同时决定投稿到出版社,出版社看了后表示,两骗作品表达意思相同,要么只采纳一篇,要么改换表达感情,二人争执不休,李某提出法律裁决并且声称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王某该如何应对?
对他人就同一题材创作的电影、电视剧本,要区分是否只是题材主线相同还是表达形式相同。如果只是题材主线相同,但表达形式不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表达形式相同,比如在非特定场景下使用同样或相似的语言表达、同样或相似的场景设置、服装、道具、音乐等,则构成侵权。2、对于综艺节目,如果只是单纯的创意、主题、想法相同,但节目的表现形式不同,并不构成侵权。比如亲子类节目,爸爸去哪儿热播以后,并不代表别的公司就不能制作同样题材的体现父亲和孩子亲密关系的节目。因此著作权保护的是对作品的表达太笼统。要细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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