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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要求我补缴房屋租赁税,由于金额较大无力承担,导致一直都没注销,我想咨询会有什么后果?

ask****052 湖北-黄冈 房屋租赁咨询 2019.08.21 17:31:55 388人阅读

注销营业执照的时候,地税要求我补缴房屋租赁税,由于金额较大 无力承担。导致一直都没注销,我想咨询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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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征收2012年度车船税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凡办理交强险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在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个人及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到任一地税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场所申报缴纳车船税;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到其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综上所述,车船税有两种缴纳方式:随车辆交强险一起缴纳,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自行到主管地税局纳税服务大厅缴纳

2019-08-21 17:3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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