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建筑工程,由于我和开发公司也就是开发商是战友,我们合作了七八年了,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签订合同,后来补合同他总是种种原因不补,我盖起了十二层他现在让我撤出,给了当地沉头公司让给盖,我当工程款还没给算,他要找人拆塔吊和上面的钢模以及架板,想和我拖洗干净我现在应该求助哪怎么组织他拆我的工程设施,我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咨询了,劳动监察大队说他们只管拖欠工人工资,工程款他们不管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局里面设置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处理,按照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首先必须进行劳动仲裁,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