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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协议店面违约条款是怎么定的?那又是怎么赔偿的?

谢* 陕西-咸阳 房屋租赁咨询 2019.07.18 17:00:56 453人阅读

你好,我和我男朋友大学毕业后,打算开一家小吃店,就是那种加盟的网红店,因为资金有限,所以我们打算租一家店面,我想先咨询下房屋租赁协议店面违约条款是怎么定的?那又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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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是约定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清楚,当合同一方违约时,可以向另一方进行主张违约赔偿。租房时不但要约定违约金、定金,还要约定造成房屋损失的赔偿。定金是合同双方未实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先缴纳的钱,缴纳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而违约金是违约一方向守约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款,这个钱具有补偿性质和惩罚性质。但是违约金的约定最高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约定过高可以要求减少,约定过低可以要求增加。

2019-07-18 17:1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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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那么,违约金具体该如何承担呢,《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则当然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2019-07-18 17:0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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