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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转租一套我的房子,请问房屋转租要注意哪些事项?

刘** 福建-宁德 房屋租赁咨询 2019.07.17 16:20:52 378人阅读

我在青岛工作的时候租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准备回老家工作,但是房子还没有到期,所以我打算转租一套我的房子,我现在准备找到转租的人了,请问房屋转租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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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在签订出租合约时需要留心七个细节:
(1)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的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对外籍租客要看他们是否有合法居留证明;
外地人则可查看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可收取一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避免租客不交租或水电费而造成损失。
(3)租赁合约中要约定清楚租客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
(4)应定期检查维修,若物业造成承租人身体伤害时,要担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5)扩建及改建要再报批,不能随意乱建。
(6)签订与中介公司的委托合同时,房屋出租人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出租人私下签约;
(7)房屋出租人在物业验收单中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屋租赁当事人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扩展资料: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019-07-17 16:2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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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取得转租权后仍要注意以下几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3、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2019-07-17 16:2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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