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兹有某某,女,岁,住 某地。其于某年某月某日丧偶(配偶为某某于年月日死亡),现有子女 几个,为儿子 某 女儿某,现证明其在丧偶后未再婚,特此证明。 证明人:儿子 女儿 年月日要注意的:派出所是否要求你们把这个证明拿去居委会盖章?如不需要这样就可以了。
先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到公安局开一个丧偶证明。
带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丧偶证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严格地说,只要户口本上已经显示“丧偶”,应该无需再提供死亡证明。 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内容的薄册,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 当然,现在的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还是墨守成规的居多,但不管怎样,你先去婚姻登记处咨询一下,如果他们硬是让你出示死亡证明,那你也是没有办法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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