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1公斤的毒品至少判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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