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大连法律咨询 > 大连其他法律咨询 > 公司要求待岗,员工是否可以自主选择待岗或者赔偿?

公司要求待岗,员工是否可以自主选择待岗或者赔偿?

ask****691 辽宁-大连 其他咨询 2019.05.23 15:27:17 1336人阅读

公司要求待岗,员工是否可以自主选择待岗或者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连律师 其他律师 大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公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就无故让员工待岗,这个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待岗期间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2020-12-06 09:47:4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种条款见诸很多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其格式一般为:“委托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本人及与本人相关的其他人士不以任何形式与我公司介绍的房屋业主达成私下交易,否则我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支付本次交易双方总佣金之和的违约金”。 它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的规定。而众所周知,客户和中介公司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客户同时在多家中介公司看过这套房屋之后,有权自主选择中介公司,选择接受哪家中介公司的服务。客户有权选择自己信任的中介公司成交,在客户与中介公司成交后,才有权收取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不能仅仅因为通过这家中介公司看过房,就要支付违约金,这侵犯了客户的自主选择权,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因此,这种霸王条款是无效的,购房者可以直接拒绝。

可以报警,也可以直接起诉解决,可委托我为你代理,我是专业资深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