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阿姨,她一直都没有找到过工作,前几天就自己开了一家小食品店,但是她不知道要办理经营证,现在处于立案侦查期间,问一下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立案侦查可不可以,需要哪些手续?
委托辩护情况:了解该产品生产、销售、许可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办理侦查阶段的委托辩护手续,综合相关事实和法律,并提出“某机械有限公司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的陈述和理由”呈送某县公安机关和某县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拒不配合的情况下,经过协调和努力,成功为刘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某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起诉,重新移送审查起诉。二O一一年十月,检察机认为刘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已列入工业产品许可目录的产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
2019-04-14 19:15:02 回复
1,如果嫌疑人被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释放;若认为有继续侦查之必要的,可以予以取保候审。
2,若认为没有继续侦查之必要的,经报请批准后,应当撤销案件。
3,以后发现新证据,查证核实后,可以重新立案。
非法经营罪怎么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
3.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侦查羁押证据不足是否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侦查羁押期间证据不足的话是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其实从刑事拘留的那一天开始犯罪嫌疑人就已经是处于羁押的状态当中了,对于刑事拘留的时间和逮捕之后的羁押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阶段,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无权批准逮捕。
专业解答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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