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个四十年产权的房子,如果到期这房子是不是不是我的了
四十年产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为四十年,到期后通过续交土地出让金,可继续使用国有土地。所以在拆迁时,你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土地上的房屋始终是你的所有权。得不到的,房子和土地四十年后都不是你的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9-04-11 22:23:22 回复专业解答父母房产由我购买并登记在我名下,不属于遗产。若房产是父母赠予并已过户,则为我的私人财产,兄弟姐妹无权继承。仅当我无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时,他们才有继承权。因此,兄弟声称房产为遗产不成立。
专业解答婚后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仅赠予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后所得包括薪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我姐姐有一套房子赠与我,我已婚,这是不是算婚内财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专业解答征收范围确定后,只拆房不征地显然不合理。征地拆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征地才有拆迁。征收范围划定的是一整片区域,而不会是各个零散的点,一旦征收范围确定,该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就会被征收。如果此时征收方只拆迁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置之不理,显然不合理。
专业解答征收范围确定后,只拆房不征地显然不合理。征地拆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征地才有拆迁。征收范围划定的是一整片区域,而不会是各个零散的点,一旦征收范围确定,该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就会被征收。如果此时征收方只拆迁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置之不理,显然不合理。
律师解析 姐姐有一套房子赠与已婚的妹妹,没有特别约定是赠给妹妹个人的话,算妹妹和妹夫的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约定赠送给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 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 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 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