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袁律师 请问北京1999年1485元每平米成本价房改房且抵扣本单位职工工龄,但借名人出资,事实长期居住20余年,并持有与被借名人的借名买房合意说明。这种特定人身属性的房子是否可以被非直系亲属且非本单位职工借名买房?借名合意是否有效?
这种特定人身属性的房改房,借名买房有较大法律风险。虽有借名合意,但因涉及特定身份福利,借名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不过考虑借名人出资且长期居住,可先协商,看能否由被借名人补偿借名人出资及增值部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出资、居住、借名合意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合理补偿。
2026-01-04 20:25:5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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