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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做出了不予移送审查起诉,不予移送审查起诉就不逮捕吗

张** 湖南-常德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4.02 10:24:27 904人阅读

您好,我姐姐和他的朋友开公司的时候,姐姐构成了诈骗罪,现在案件被公安部门给侦破了之后,姐姐的案件被检察院做出了不予移送审查起诉,不予移送审查起诉就不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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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因为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

2019-04-02 10:25: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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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检察院认定有罪,就会向法院起诉(公诉),提出指控,法院会依据检察院公诉的指控,确定罪名、依法量刑。
  
(2)如检察院认为无罪,不会支持起诉,会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所以,移送审查起诉不一定会判刑,还是要看法院的最终审判。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下一步就起诉到法院,然后就开庭,开庭审理过后才会宣布是否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20-12-04 16:48:47 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158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判下来。从批捕到起诉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
  
2、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到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具体什么时候,要结合当地检察院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出上述规定是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对于公安机关提请的批捕申请,检察机关会根据情况作出批捕或者不予批捕的绝定,如果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检察院会告知,但是人是要释放的,如有必要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如果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的公安机关应该不会继续侦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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