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叔叔的儿子下个月准备结婚,现在叔叔准备给他的儿子贷款买房,现在准备签合同,不知道违约金怎么规定,我想要请问一下那个货款约定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所谓违约金, 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作了规定, 该条第2款允许债务人以“造成的损失”为基准请求法院或仲裁庭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增减, 显然是将违约金同损害赔偿联系了起来, 符合我国目前学界对于违约金性质区分标准的通说—损害预设标准,该观点以违约金是否乃合同违约损害赔偿额的预设为标准, 认为若违约金乃合同违约损害赔偿额的预设, 则属赔偿性违约金.既如此,可以判断第114条第2款所言违约金乃对损害赔偿额的预设, 故其性质上属赔偿性违约金.需要明确一点, 赔偿性违约金虽然是损害赔偿额的预设, 但交易市场变化无常, 违约实际发生时违约金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在所难免.
2019-03-23 11:11:34 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第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体现了该法对劳动者的保护。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