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鄂州法律咨询 > 鄂州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被勒索行贿未获得利益的行为算做是行贿么?

被勒索行贿未获得利益的行为算做是行贿么?

朱** 湖北-鄂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18.08.24 13:58:09 1975人阅读

我的亲戚在审批某个工程项目时被相关的负责人百般刁难,经人提点给对方送了些好处费,但是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最近这个负责人被人举报正在接受调查,我的亲戚因为给他送过好处费比较担心牵扯其中,我就想替他咨询下律师被勒索行贿未获得利益的行为算做是行贿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鄂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鄂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是被对方索取的,不构成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

2018-08-24 14:00:09 回复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仍然属于犯罪。
《刑法》第389条第1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处的谋利,不同于经济活动中依法经营,获取的正当利益,而是牟取暴利、追求不正当的高额经济利润。就行贿方而言,旨在通过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谋取高于其提供的商品、劳务服务所应得的公平利润,其动机还可能是为了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最终进行垄断经营,牟取暴利。
这要看这个工程的招投标是否合法,对方单位经理和中间人的作用是否影响了合同的签订。你父亲处在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模糊边界上,这需要请专业律师帮助你父亲脱困。至于二十万能不能要回来,关键看你父亲是否构成犯罪及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多年司法实践,一般法院都是做出没收的处理。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