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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受害者追究责任,肇事逃逸扣12分不拘留合法吗?

董* 重庆-开州区 交通肇事咨询 2018.08.11 10:40:30 3485人阅读

我有一个同学的父亲在去出差的路上撞倒了一个人,当时吓坏了开车逃逸了,现在被受害者追究责任肇事逃逸扣12分不拘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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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2018-08-11 10:46: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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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不仅扣12分,还是受到罚款的。这个只能接受处理了,没有好的办法的。
1、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2020-10-28 15:24:25 回复

  会追究刑事责,只是说赔偿了相关费用后,对量刑会有所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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