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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宅基地,兄在前,弟在后,弟有一个通道进出,但兄没有得到弟的许可却在过道上盖房子,兄的行为合法吗?另外弟因不想翻脸,20年来都没有追索权,请问现在还可以提追索权吗?如何办理?
没得。我觉得这里涉及2个权利,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一个是宅基地使用权。 1。你爷爷重新修的房子属于物权法上的当然所有,也就是谁建的房子,谁就有所有权。 2。要说宅基地的话,你爷爷兄弟户口是不是专为居民户口了?按规定城市居民是不享有农村集体土地山林以及宅基地的所有权的,因为它不属于这个集体的成员。 3。虽然说你爷爷的兄弟和你爷爷对以前那个老房子共同享有所有权,对宅基地共同享有使用权,至于你爷爷兄弟转为居民户口后,没对老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做出处理,这里就比较麻烦。这就看法官怎么判,因为也许不只是你们一家才出现过这种情况,一般人当然会认为你爷爷住了这么多年,自然是你们家的房子。 具体的法律没明确规定,但从法理上的“共有”来看,认为你爷爷兄弟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一定权益还是有道理的。 4。都是亲戚,我觉得如果他们经济困难可以分他们一些钱,但如果过得还可以的话就没必要分了,作为亲戚,大家要互相理解,不过他们要无理取闹的话,那就坚决不让步。(前面2条是用来反驳来找你们分钱的人,第3条是对方可能反驳你们的理由,不过还是你们理由更充分,支持你们)
一、工伤的赔偿和补偿应当归弟;二、如果确定母亲是被抚养人,相关费用应当用于母亲的养老。三、姐兄一般无权分配。若有特殊情况,如姐兄属无行为能力人、无生活来源无人照顾等,工伤赔偿包括了此费用,则可分得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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