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因为和公司是有合同纠纷,之前法院已经拍卖了一次裁定书,现在法院又说要重新拍卖裁定书,所以我就想问下重新拍卖裁定书是合理的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2018-06-16 17:36:5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